公司股权激励是婚后取得的,在结婚时没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