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合伙经营一家公司,但因为我不方便出面,一个人以妻子的名义去工商注册,合伙人以父亲的名义注册也是一样。现在他们要签订合伙协议。如果协议中的两人以真实经营者的名义签字,是否有效?因为公司的注册人不是真正的经营者,答:第一,注册人可以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出资、利润分配、增资等事项,再由注册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实际经营者经营。二是两个实际经营者可以签订合伙协议,也可以在合伙协议中写明以他人名义进行工商登记,以实际出资人、合伙人、合伙执行人为协议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的,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存在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的原因;(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义务的。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合伙企业业务执行的情况下退出合伙企业,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退出合伙企业的,应当赔偿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