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公司化重组与中国联通的混改有何不同?
2017年,通信互联网行业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轰轰烈烈的联通混改。混改是指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从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到犹抱琵琶半遮面,再到发布混改公告并完成相关交割,每一次的最新消息都拨动着业内人士和投资者的心弦。此外,近期还有两则重大新闻。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总部先后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的要求,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改革前后,很多读者并不清楚有什么不同。2017年,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小伙伴们更加迷茫,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很多人甚至会问,三大基础运营商已经不是国有企业了吗?现在让我们告诉你区别。
一、中国联通混改到底改了什么
早在20日,就有传言称通信业要再次重组,中国联通和电信要重组,中国移动和国家广电要重组。直到20日,中国联通被纳入首批国家混改试点单位。2017年3月,董事长王晓初、总经理陆益民披露,中国联通混改方案正在国家有关部门审批。2017年4月,中国联通明确表示,将以在A股上市的中国联通为平台进行混改。2017年7月和8月,中国联通混改方案获国家部委批复,随后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年10月,中国联通披露混改已经完成。
简单概括一下中国联通的混改,实际上是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在A股上市的大股东中国联通集团放弃了在上市公司的绝对控股地位,通过中国联通A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引入了BATJ
以战略投资者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社会资本。通过混改,中国联通上市公司将形成多元化董事会和经理层,适当引入新的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代表公司董事。这意味着,腾讯、百度、阿里有机会进入中国联通A股上市公司决策层。此外,联通混改将极大改善自身流动性紧张状况,促进公司经营决策机制的完善,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优势互补和跨行业融合。
中国联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意义重大。不仅是首家完成混改的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对其他企业具有示范作用,也将为中国联通未来发展提供绝佳机遇。中国联通混改后,国有股仍为第一大股东,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单一股东。
二、国家对公司制改制的要求
2017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拉开了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序幕。文件明确,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但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央企集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
上述文件明确规定了公司重组的意义、目标和期限。这也是两家运营商将在年底前同时完成公司重组要求的原因。有人可能会问,中国联通为什么不发布改款
发布公告呢?中国联通何时进行公司化重组?实际上,中国联通全称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6日在原企名网通和原中国联通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从中国联通的全称可以得知,中国联通早在2009年初,也就是成立之时,就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成立。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不同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因此,中国联通没有进行公司重组的必要。
三、公司制改制前后适用法律不同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全民所有,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权,企业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出资,经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全民所有制企业适用设立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有权、决策权、管理权可能不清晰。而《公司法》适用于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所有权、决策权、管理权相分离,权责明确。
四、公司制改制前后治理结构不同
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政府出资,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由政府任命、委派或选举,经政府批准。注重隶属关系,行政色彩浓厚,政企分开不够彻底。国有独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由政府确定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责任
并管理它。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并根据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治理结构由党委、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成。在公司制企业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构成公司治理结构。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厂长(经理)在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在公司制企业中,经理由董事会任命,执行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的职权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相同。董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少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也由公司职工通过职代会产生。
许多人可能仍然不明白法律的要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际上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公司制企业是董事会决策经理在股东会任命和授权下的执行制度。在国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一般被称为CEO,即CEO。
5.公司制改制将带来的新变化
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的公告中已明确,公司名称因公司性质变更而相应变更,增加“有限”二字。企业原有的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等由改制后的公司承接。此外,其他影像变化还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