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的,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变更名称的,变更前的公司与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属于同一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是同一公司。因此,作为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合同主体仍为同一主体,无需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