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对《塞舌尔国际商业公司法》和《塞舌尔基金会法》的修正最相关的方面包括:
I.《国际商业公司法》修正案
第175号-纪录的位置及保存
公司可在其注册办事处或董事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地方保存其会计记录。然而,从2022年1月1日起,这些公司将被要求在塞舌尔保留其会计记录。
为此,已将这些实体分类如下:
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贸易或业务,但持有其他公司或资产的权益。
大型公司: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可控硅。
非大型公司: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瑞士法郎。
塞舌尔注册办事处每两年只提供会计记录的规定适用于:
O非大型控股公司
会计记录和财务摘要须每半年提供一次,并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六(6)个月内保存在塞舌尔注册办事处,适用于:
O大公司
O大型控股公司
O非大型、非控股公司
所有公司都必须遵守这一新要求,直到2022年2月6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过去七(7)年与交易或业务有关的所有会计记录必须在塞舌尔保存至2022年2月6日。
所有被除名或解散的公司必须确保在除名或解散当年的1月或7月之前在塞舌尔注册办事处查阅其会计记录。
第275号公司解散除纪录册
因不遵守该法案和/或不更新而被摘牌并继续被摘牌一(1)年的公司将被视为解散。
申请必须在实体解散后一年内提交登记处,以恢复公司。
该规则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第276号--书中公司将恢复到书中
登记处可以恢复因不遵守该法而被免职的人的职务
公司,但违反第272(1)(a)(ii)及(iii)条者除外。
新法关于恢复的规定相同,但增加了以下规定:
公司如不遵守下列义务,注册处不会恢复其名称:
O新法律关于会计记录和成员及董事登记册的规定。
O 2020年实益拥有人法中实益拥有人登记册的规定。
退市或解散公司的恢复只能申请:
O由除名公告在宪报刊登日期起计一(1)年内。
O根据正式解散程序,自解散之日起五(5)年内。
现有退市公司除非在2021年12月31日前恢复,否则将被视为于2022年1月1日解散。
该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69A号-保存纪录
在塞舌尔注册的代理人必须保留关于所有已解散、退市或终止至少七(7)年的公司的信息:
成员、董事及费用登记册自公司最后一次退市或解散之日起计算。
会计记录从与这些记录有关的交易或业务完成之日起计算。
II.《基本法》修正案
第30A条-注册代理人
注册代理人必须保存已除名或解散或继续在塞舌尔境外设立的任何基金会的记录。此外,注册代理人须保留下列资料最少七(7)年:
基金会要求注册。
由注册代理人保存的基金会会计记录。
第75节簿册及记录簿
现在将要求基金会在塞舌尔保留其会计记录:
年度财务摘要必须在基金会财政年度结束后六(6)个月内编制并保存在基金会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在塞舌尔注册办事处保存基金会的两年期会计记录。
合规截止日期为2022年2
6月6日。
第101号-向基金申请重新登记纪录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申请恢复已除名或已解散的基金会:
自基金会除名之日起一(1)年任期内。
正式解散程序规定的解散之日起五(5)年内。
第103条-已除名基金会的解散
因不遵守该法案而被注销且未续期的基金会,如果在一(1)年内被注销,将被视为解散。
该法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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