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可以使用旧公司名称吗?
所谓“字号”,可以理解为公司名称。
比如苏州+启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启明就是字号。俗话说,企业最好的广告就是它的名字,一点都没错。一个优秀的企业,只要说出名字,就能得到公众的认可。
因此,当原公司在一定时间内被大家认可后,很多经营者在成立新公司时就希望使用原公司的名称,相当于免费为新公司做广告。但很多人对老公司的字号不太了解。还能用吗?
一、字号为什么不能重用
企业作为社会主体,具有独立性,可以自主开展经营范围内的各类交易,需要自主承担各种责任。如果两家公司名称重叠,且其中一家在经营过程中受到处罚,导致公司声誉不良,不能让另一家公司吃哑巴亏。
可见,不允许字号重复使用,是在保护每一个独立的社会主体的基本权益。
1.防止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名称,导致人们误认为他人商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2号)第六条: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相关公众知晓的企业名称字号,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
2.保护知识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3号)第二条规定:原告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与在先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其商品产生混淆,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字号可重用
1.学科不独立--分支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独立名称,其名称应冠以下属公司名称,即母公司,由下属公司依法设立,仅为公司的分公司。
如果新老公司的行业不一样,可以使用相同的字号,但前提是该字号未注册为商标,且能得到老公司的授权。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