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外国地名的外国名称组合注册商标?也许不是!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外国地名组合的商标纠纷案。
1.涉案商标
2017年5月22日,美乐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托斯卡纳的费伦泽和地图”商标注册申请,但商标局认为“托斯卡纳”可译为“托斯卡纳”,“费伦泽”可译为“佛罗伦萨”,均为意大利地名,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故驳回诉争商标
美乐公司不服,向商标局申请复审,但其注册仍被驳回。美乐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案件回溯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为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是商品的原产地,故驳回千层公司的诉讼请求。美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的中文含义为意大利旅游胜地,系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故驳回美乐家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