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堡茶”被认定为商品通用名称
“六堡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六堡茶的俗称,还是企业特有的商标?近日,围绕“六堡茶”纠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六堡茶”为商品通用名称。
去年5月10日,广西老赖寿六堡茶叶有限公司通过广西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四川省隆昌县木星食品厂第11666678号第30类六堡茶商标在“茶”部分核定使用产品上的注册。由于事关梧州市众多六堡茶生产企业能否名正言顺地以“六堡茶”名义销售产品,此次申遗深受业界关注。
申请人广西老赖寿六堡茶叶有限公司的主要理由是,六堡是梧州市一个乡镇的地名,是六堡茶产品名称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已成为全国各界人士认可的茶叶通用名称。申请人还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六堡茶商标在360、百度检索的说明和说明打印件、《2016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报告》打印件、国家标准GB/打印件、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公告打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六堡茶检索结果打印件。
被申请人四川省隆昌县木星食品厂的主要理由是:六堡茶商标是被申请人根据企业产品开发需要,于1997年对已注册的1137381六堡商标的重新申请注册,其注册和存在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被申请人未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证据。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发“商标撤回通字(2018)第Y000006号”文件,对此申请予以确认。商标局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家标准GB/”已将六堡茶纳入黄金红茶概念,该国家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从此,“六堡茶”成为商品的法定通用名称。相关网络搜索结果也可作为茶行业普遍使用“六堡茶”的佐证。注册人懒于维护商标专用权,导致行业内出现了大量以“六堡茶”命名的公司。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六堡茶第11666678号商标与核定使用的30个“茶”部分商品通用名称一致。
综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广西老来寿六堡茶叶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决定撤销隆昌县木星食品厂第11666678号第30类六堡茶商标在“茶”类商品上的注册。
据了解,近年来,包括梧州六堡茶在内,已抢注广西大地飞鸽、桂林两江四湖、河池巴马等商标。业内人士表示,商标局撤销六堡茶商标登记,对整个行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对提升六堡茶品质、传播六堡茶文化、推广六堡茶品牌、提升六堡茶企名网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必将推动六堡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经营报北京武夷国际知识产权)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