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宜城化工园区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宜城化工园区建设指挥部关于开展宜城化工园区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宜城化工园区于2019年6月成功获批为第四批化工园区,为宜城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搭建了新平台。为进一步盘活宜城化工园区闲置低效土地等资源,规范园区企业生产建设,推动创新、园区转型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峄城化工园区闲置低效用地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翼城化工园区内长期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占用土地、闲置厂房、租赁转包、非正常纳税、违反合同、未达到入园标准的企业。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做到处置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依法行政,确保处置彻底到位,不留后遗症;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切实摸清情况,明确各方责任,依法妥善处理;相关镇街按照主体管理原则,扎实做好因企施策、分类处置违法违规企业清理工作。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清理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和镇街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对退出的企业,由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办理企业注销,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4.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经营,纵容、包庇非法经营行为或为非法经营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坚决
依法依规严格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村(居)党员干部包庇、参与违规经营,构成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宣布。
宜城化工园区
建设攻坚指挥部
2021年1月4日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