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背后通常会有大量责任人被处理,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人受到刑事、党纪、政纪处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缺乏尽职尽责、减责尽责的意识,本职工作没有做好或者根本没有做好。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发生安全事故后都想撇清自己的责任,缺少的是“真凭实据”,事故调查组相信看得见的材料和证据。因此,要减轻责任,就要尽职尽责。
首先要压实责任,敢管、愿管、能管、善管。
当前,安全管理存在“三不”问题,即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不想管,即个别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在日常安全工作中忽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应付本部门(班组)的安全工作;不敢管是指在安全管理过程中遇到一点阻力,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或干扰,就会因感情用事或畏难情绪,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不敢管;不会管,是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不到位、情况不熟悉,即使想管,还是看不到问题所在,不知道该怎么管,也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后果是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混乱,最终可能酿成事故或恶性后果。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相关人员必然成为被追责的对象。因此,从事安全生产的各级人员必须手下留情,拿出利剑精神,愿管、敢管、会管、善管,以积极负责的勇气和行动,严防一切事故发生。
其次,要减少责任,坚持原则,做好本职工作。
为了避免责任,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做好我们的工作。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六个要”,即“该汇的报告要汇、该开的会议要开、该发的文要发、该查的事项要查、该履行的程序要履行、该记录的文字要记录”,这是责任减轻的基础。对汇出的报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及时负责
动态问题或隐患要向上级报告,解决不了的问题和隐患要向上级职能部门和领导报告。原则上,该开的会、该发的文,就是及时、细化、层层传达分解上级会议或文件的工作和要求。排查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自查到位,二是相互监督到位。履行的程序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各级安全检查往往存在三个问题:一是重检查轻处罚,但现在我们要求自查不处罚,检查必处罚,否则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二是重事件轻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弱化、虚化,忽视制度和人的作用,对安全管理找不够深层次原因;三是粗放缺细,对必查内容、重点内容逐项细查大而化之,检查形式多于实质。做到尽职尽责,要求每次检查巡查,要始终坚持以督促责任主体安全职责履行到位为核心,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必须检查的对象和需要重点针对性检查的项目,按单点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一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一查到底,直至彻底解决。履行的程序是检查后完善相应程序,该处罚的要落实,该整改的要下达整改指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记录文本,即安全工作“痕迹化”管理,对安全管理活动的过程、结果、纠正预防措施、处置情况、效果等进行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特别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坚持记录在案,事故管理中有一个理念就是“事故也是资源”,事故隐患排查出来的问题也是安全生产的一个宝贵资源,它可以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更应该重视和控制的对象在哪里。原因是什么,纠正、预防或控制的技术和手段是什么?因此,认真记录每一项安全生产活动,可以促使我们正确及时地处置、预防和改善科研生产中的一切不安全人、物、环境和管理状态,以防止事故发生。
三是减责任,要确保不出大事。
确保不发生重大事件是免责的必要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的安全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如果出了问题,影响恶劣,就必须有人承担事故责任。因此,要想减轻责任,就不能在安全生产上出大事。不成就大事,靠的是有如履薄冰、警钟长鸣的安全危机感。要不断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频次、力度和实效。要行动起来,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要有掌握和管控重点危险源、重点安全管理点的能力,用最大的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化解危机、最大程度消除危险预兆,最大限度确保不出大事,而履职尽责是安全事故发生后保护自己、免除或减轻责任的不二选择。
四是减责任,要安全生产留痕。
痕迹化管理对于日常安全教育、监督检查、整改治理是必要且重要的,如做好检查过程和整改闭环工作记录,形成规范完整的痕迹记录;比如,检查后要求双方或三方签字确认,整改闭环情况回查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记录、安全工作从属记录等,正所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问责和查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文字记录和材料。因此,记录安全工作的痕迹是非常重要的。当我们满足检查频率要求时,检查计划已经实施。同时,每次检查都有详细、真实、完整、规范的记录,检查了哪些场所,检查了哪些内容,检查了哪些问题,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哪些要求,下达了哪些整改指令。记录的材料可以证明各级负责人对安全管理的表现。
五是减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是关键。
尽职减责与责任主体落实密切相关。很简单,只有落实责任
如果车身落实到位,实现本质安全,没有发生事故,就不追究责任。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督促各级组织落实责任的主体。
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问题之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落实管理不到位。这就需要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方法、模式和制度上不断创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一项全方位、系统性的工作。建立机构、配备人员、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开展应急救援保障等,都有大量工作要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需要在多方面下功夫,探索一些工作方法、模式和制度,走精细化管理、精品化管理之路,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六是减责任,要充分发挥全员作用。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员参与、全员行动,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才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海因里希定律告诉我们,事前比事后更重要的是安全,员工比领导更重要,因为保证安全的前提是关注海量事件。当前,安全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单位的“天字号工程”,怕大事,常见的大小会议,自上而下,一级领导与下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几乎每一级“一把手”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这根弦绷得很紧,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想不到发生事故而不被追责,根本原因在于通过领导的重视,引领全员重视安全、行动起来,其落脚点在于充分发挥全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