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们小区的楼道里,
在你们小区的楼道里,
你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
你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
小区业主占用建筑物共有部分,
小区业主占用建筑物共有部分,
擅自在楼道内安装防盗门。
擅自在楼道内安装防盗门。
2021年10月,海淀某物业公司物业经理经朋友介绍,来到北京源嘉办事处咨询。是关于业主占用公共楼道安装防盗门,物业公司询问如何处理。
2021年10月,海淀某物业公司物业经理经朋友介绍,来到北京源嘉办事处咨询。是关于业主占用公共楼道安装防盗门,物业公司询问如何处理。
据元甲律师事务所物业团队介绍,该物业公司于2000年初为海淀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至今已在该小区服务十余年。小区建筑结构为一梯四户,门对门。小区业主居住时间较长,部分业主邻居关系和睦,双方协商在双方共用的公共楼道安装防盗门,封闭的公共楼道区域可作为两家的门厅,放置鞋柜等物品。正巧这两户业主住在顶楼,这层楼除了4户业主外,没有其他业主通过,于是在公共区域放置了一扇门。
据元甲律师事务所物业团队介绍,该物业公司于2000年初为海淀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至今已在该小区服务十余年。小区建筑结构为一梯四户,门对门。小区业主居住时间较长,部分业主邻居关系和睦,双方协商在双方共用的公共楼道安装防盗门,封闭的公共楼道区域可作为两家的门厅,放置鞋柜等物品。正巧这两户业主住在顶楼,这层楼除了4户业主外,没有其他业主通过,于是在公共区域放置了一扇门。
物业公司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上述违规行为与业主有关
通过并要求整改,同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但相邻业主提出,公共楼道属于两个公摊区域,双方协商同意改建,不存在违规,不同意整改意见。
对物业公司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上述违规行为,应与业主沟通并要求整改,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但相邻业主提出,公共楼道属于两个公摊区域,双方协商同意改建,不存在违规,不同意整改意见。
针对小区的这一情况,物业公司提出疑问,袁佳了解情况后给出了解答:
针对小区的这一情况,物业公司提出疑问,袁佳了解情况后给出了解答:
首先,小区共用设备设施的使用权由小区全体业主享有,单个业主无权单独使用共用设备设施,不得影响或者排除其他业主的使用权。
首先,小区共用设备设施的使用权由小区全体业主享有,单个业主无权单独使用共用设备设施,不得影响或者排除其他业主的使用权。
其次,相邻业主认为共用楼道只能供其两户使用,不仅是对本楼层业主权益的侵害,也是对整栋楼全体业主权益的损害。
其次,相邻业主认为共用楼道只能供其两户使用,不仅是对本楼层业主权益的侵害,也是对整栋楼全体业主权益的损害。
再次,物业公司的责任是管理和服务公共区域。业主占用公共区域安装防盗门。物业服务企业对部分业主的侵权行为,有权要求拆除违章、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当事人拒不停止侵害,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当事人停止侵害,拆除防盗门。
第三,物业公司的职责是管理和服务公共区域。业主占用公共区域,安装防盗门。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要求拆违恢复原状
如果当事人拒不停止侵权行为,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拆除防盗门。
经过袁佳的答疑解惑,物业公司不仅知晓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深知要主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经过袁佳的答疑解惑,物业公司不仅知晓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深知要主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有权共有、共同管理”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有权共有、共同管理”
案例北京元甲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师事务所处理的真实案例。为保证个人隐私和商业隐私,上述服务对象姓名均使用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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