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市企业名称预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在西安市局企业登记分局及各分局企业登记科办理。一般在行政大厅设置部门窗口,名称核准不收费。
需提交的基本资料:
(一)所有出资人签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者签字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和委托期限。
(三)申请名称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级”“国家级”“国际”等字样的,报送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对于特殊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者提交相关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领取或到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
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投资人签字。
以上需要投资人签名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投资者应当加盖公章。
二、商标注册申请的流程
自然人或企业需要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取得商标注册证,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申请注册的商标需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具体程序如下:
1.商标注册申请
中国人或者中国企业可以自行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代表机构办理。
2.商标局审查
申请注册一个以上商标的,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应当
请在文件发出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审查。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改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或者修改。申请人未作出说明或者修改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的审查决定。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商标局作出初步审定公告;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应当驳回申请;
3.初审公告后的异议期为3个月
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初步审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商标局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4.取得商标专用权
公告期间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公告期间有异议的,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商标注册证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不予注册,驳回商标申请。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首先需要搜索商标名称是否可以注册,如果不能注册则需要进行变更。如果可以,要看是以公司名义注册还是以个人名义注册,相应提交的材料都可以办理。专利申请首先要求对技术专利进行查新,如果没有类似或相同的技术已经申请专利,可以进行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