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第四季度,国家工商总局陆续接到国内知名品牌DVD播放机生产企业的举报。投诉广东企名网市场部分企业,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字号(如:新科、万力达、金正等)也是注册商标,注册为自己企业的名称,从而在经营活动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公然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DVD播放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和知名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局于2000年1月派出调查组进驻企名网市场。在你局的配合下,指导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妥善处理了媒体广泛报道的“企名网机”事件,纠正了企名网城万力达电子厂、新科电子厂等一批不恰当的企业名称,制止了“企名网机”不正当竞争行为。
近期,你省部分地区出现“企名网机”现象。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投诉“顺德勒流镇万利达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万江万利达电子厂”“东莞市虎门新湾新科电器厂”“南海罗村街万利达电子厂”“广东南海新科电子厂”“鹤山市沙坪万利达数码电子厂”“深圳市创新万利达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启明旺万利达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企名网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出一辙。
请立即责成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解决“企名网机”问题的原则,纠正这些企业不恰当的企业名称,制止假冒,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加大工作力度,避免这种现象在其他地区再次发生。
处理结果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