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出资人。股东是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人,也指其他工商企业合营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颁发出资证书,并制作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名称、住所、股东出资额、出资证书编号等事项。《公司法》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转让出资额后,公司应当将公司名称、住所和转让的出资额记载在股东名册上。据此,若未按照上述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则本次过户对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是向公司出资并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允许发行记名股和无记名股;公司发行记名股份的,应当备有股东名册;并规定,对于记名股份的转让,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记载在股东名册上。因此,应当理解,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份的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而无记名股份的持有人也必须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其姓名和住所,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