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要是东方、长城、信达、华融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四大行当年剥离的不良资产主要卖给了这四家公司。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中国银行不良资产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应接收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不良资产
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不良资产
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资产
5.现在公司还接收和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2.不良资产收购市场卖方:又称不良资产的供给方或提供者,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含工业企业等)。
其中,来自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主要是银行不良贷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类不良资产,来自工业企业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应收账款。在政策性业务阶段和商业化转化阶段,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不良资产主要在银行业金融机构。
扩展信息:
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与政府债务
我国银行体系尤其是国有银行体系的“坏账”在银行贷款总额中所占比例之高,似乎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没有这方面的准确数字,只能根据各种资料估计。
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风险,避免低估问题的严重程度,采用了所看到的各种估计中较严重的一种,即估计不良资产占25。银行贷款总额的5%。
国有企业负债严重,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作为一个整体欠社会的“坏账”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财政补贴、三角债、欠薪、垃圾股、垃圾债、通货膨胀等,我们在此不做详细分析)。
但银行坏账发生的具体原因之一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逐步转移到银行。
参考百度百科-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