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使用的大写字母组合在国家规定不能使用的范围之外,一般都可以使用大写数字(如大写数字组合一定不能是部队的序号)。
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
二、《企业名称登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1.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保护企业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者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要翻译为外文的,按照文字翻译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不得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3.综上所述,注册公司名称一般不允许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资本数字不能规定,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