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名称是合同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一个名称代表着一个合同主体,所以变更名称后最好重新订立合同,这样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公司名称变更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下面就随企名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需要重新签名。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532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出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是的。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的,不影响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483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经各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算数。印章在法律效力上可以代替签名。实践中如果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签名,而不是私章。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全部签字盖章
盖章或按指纹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公司名称变更后是否必须重新签订合同的相关知识的详细介绍。不需要重新签名。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企名网,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