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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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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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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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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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部不同子公司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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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税款扣缴义务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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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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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及时将个税APP上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修改为新公司,以便在新公司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减少应纳税额。
要及时将个税APP上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修改为新公司,以便在新公司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减少应纳税额。
如果不自行修改,新公司无法向自然人扣缴委托人采集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无法在您支付月工资时纳入扣税计算。
如果不自行修改,新公司无法向自然人扣缴委托人采集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无法在您支付月工资时纳入扣税计算。
具体修改步骤如下,赶紧收藏吧!也转发给身边即将跳槽或已经跳槽的人,让他们及时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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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1
在App商城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如果已经有,直接跳到第二步)
在App商城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如果已经有,直接跳到第二步)
02
02
(1)进入“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图1所示;
(1)进入“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图1所示;
(2)跳转专项附加扣除页面,选择转业时的“年份”(如2021年)。
根据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逐一点击右侧小三角进入修改页面,如图2所示。
(2)跳转到专项附加扣除页面,选择转业的“年份”(如2021年),根据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逐一点击右侧小三角进入修改页面,如图2所示。
03
03
进入填写详细信息页面,选择“修改”-“修改申报方式”,如图3、图4所示。
进入填写详细信息页面,选择“修改”-“修改申报方式”,如图3、图4所示。
04
04
(1)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推荐),使公司按月发放工资时享受抵扣;也可选择第二种“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当月不能及时享受,次年3月至6月汇算清缴后方可抵扣。
(1)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推荐),使公司按月发放工资时享受抵扣;也可选择第二种“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当月不能及时享受,次年3月至6月汇算清缴后方可抵扣。
(2)扣缴义务人选择新公司(注:如税务app未显示新公司名称,可等待新公司完成首次工资发放次月新员工首次纳税申报后再上app操作。)
(2)扣缴义务人选择新公司(注:如税务app未显示新公司名称,可等待新公司完成首次工资发放次月新员工首次纳税申报后再上app操作。)
(3)原因选择“工作单位变更”;
(3)原因选择“工作单位变更”;
(4)只需点击最后的“确认修改”,如图5所示。
(4)只需点击最后的“确认修改”,如图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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