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他人购买车辆如何处理账目
借:库存货物-二手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作此分录)
贷:库存现金等。
2.卖掉收到的车怎么办
借款:手头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二手车
3.对收购车辆进行维修再出售时的维修费用如何处理
借:库存货物-二手车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4.如何结转成本和收入(期末结转)
借款:本年度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行政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增值税结转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交增值税(即收入与销售的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向他人购进车辆如何处理账务借款:库存商品-二手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此分录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借款:库存现金等。
2.已收车销售如何处理。借: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款:主营业务成本借款:库存商品-二手车
3.对收购车辆进行维修再出售时的维修费用如何处理
存款货物-二手车贷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4.成本收入如何结转(期末结转)。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贷:主营业务收入贷:本年利润增值税结转
1)结转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交增值税(即进出口差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自销自用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范围限定为:第(七)项所称自用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用物品,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二手车交易仅限于个人销售二手车。非个人销售二手车须缴纳增值税
二手车销售者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应当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一般纳税人。自2010年9月1日起,对于一般纳税人,可实行“税前票”,即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时,不缴纳税款,但须向市场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的税务登记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市场留存),在次月征收期内申报缴纳税款。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非自然人实行“税后先票”,即此类纳税人在二手车市场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前,须凭增值税《完税证明》到市场开具二,以第10项“评估结论”确定的价格到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增值税
手推车发票。
非自然人销售其使用过的旧机动车的,自9月1日起征收增值税。具体政策概述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属于不可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照简易办法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17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17
(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使用过的旧机动车的,减按2.销售额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4/2
扩展信息
加强二手车流通政策协调和行业引导,鼓励支持二手车流通经营主体多元化、连锁化经营。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应当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
(一)新设立或搬迁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要符合当地城市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无商业网点规划的,必须先制定商业网点规划,并报当地政府批准,方可设立二手车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店铺。未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地级市原则上不得新设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店铺。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商铺的经营面积、设施、服务功能必须适应社会需求,符合二手车交易相关要求。
(三)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店铺,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企业主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