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SW22000FG1021
招标编号:GZSW22000FG1021
开标时间:2022-06-21招标人:广州市立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2-06-21招标人:广州市立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资金受广州市立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市立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汽车驾驶员服务商资源库招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其他资金受广州市立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市立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汽车驾驶员服务商资源库招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ZSW22000FG1021
一、项目编号:GZSW22000FG102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立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汽车驾驶员服务商资源库招标项目(二次)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立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汽车驾驶员服务商资源库招标项目(二次)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970万元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970万元
4.资金自筹。
4.资金自筹。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
包裹编号
包裹编号
内容
内容
中标供应商数目
中标供应商数目
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1
1
工作外包-1
工作外包-1
2-3
2-3
人
人民币4970万元
人民币4970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
2
工作外包-2
工作外包-2
2-4
2-4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可同时投标,按包组顺序进行评审。已被推荐为包1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加包2后续评审。
本项目可同时投标,按包组顺序进行评审。已被推荐为包1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加包2后续评审。
2.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
2.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经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经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该条款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数额较大的罚款等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该条款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数额较大的罚款等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具有本条款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具有本条款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