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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与公司名称不一致

发表日期:2022-10-10 12:57:20

        盘龙区城管局日前发布了2021年3月行政处罚网上公示表,公示了2月16日至3月15日期间查处违法项目的处罚结果。
        其中,多家房企参与其中。
        包括云南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大华湖悦售楼部及样板间项目”违法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碧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文明施工处罚、昆明中梁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未清理、裸土未覆盖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处罚、云南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的“地铁5号线白云路C出入口及新盈鑫城地下接驳工程”违法施工处罚、云南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西映月花园(西鲁南郡)二期项目”违法施工处罚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违法建设
        处罚内容:云南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大华湖悦售楼部及样板间项目”违法建设
        违法事实:云南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昆明市盘龙区虹桥村建设“大华湖悦售楼部及样板间项目”,已建成地上3层、地下1层售楼部,地上1层样板间(共2间)已建成,面积平方米。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值1万元,建设工程合同价约350万元。2019年4月26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昆201900118号);2019年5月10日取得(云(2019)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159753号)不动产权证;目前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时间为2019年3月。2018年12月7日,公司售楼部《盘龙区东白沙河片区城市设计方案》通过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16次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营业部是大华
        时代公园项目规划设计的一部分是其商业,是永久性建筑;样板间为临时建筑,使用后将及时拆除。售楼部和样板间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处罚:罚款1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碧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不文明施工
        处罚内容:云南碧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文明施工处罚
        违法事实:2020年12月28日,收到住建部门移交的协查函。关于云南碧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茨坝的玉龙半山龙腾苑项目,施工现场环境差,裸土覆盖不到位。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部分裸土未覆盖,属于不文明施工。
        处罚:罚款1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昆明中梁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大量建筑垃圾未清运、裸土未覆盖等不文明施工行为
        处罚内容:对昆明中梁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未清理、裸土未覆盖等不文明施工行为的处罚。
        违法事实:2021年1月30日,昆明中梁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梁首府项目工地施工过程中被中队执法人员查获。经检查,现场存在大量建筑垃圾未清理、裸土未覆盖等不文明施工行为。
        处罚:罚款1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未批先建
        处罚内容:云南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地铁5号线白云路C出入口及新营新城地下接驳工程”违法建设处罚
        违法事实:2020年2月21日,昆明市住建局发函反映云南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盘龙区新营路182号建设“地铁5号线白云路C出入口与新营新城地下接驳工程”,接驳部分未经相关审批手续施工。
        该项目于2019年6月10日开工建设,项目连接部分和代建部分不能单独同步施工。目前屋面浇筑已完成,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代理通道部分平方米,项目连接通道部分平方米),总投资约3500万元(代理通道部分约3000万元,连接通道部分约500万元)。代建部分产权归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项目衔接部分于2017年6月6日取得不动产权证(编号D18823719231),2019年11月15日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昆明201900376号)。工程连接部分,在2019年11月1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已完成全部支护桩,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至2020年1月2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屋面浇筑量约30%,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自2019年11月15日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至2020年1月2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屋面浇筑量约30%,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地铁方要求公司建设完善整个“地铁5号线白云路C出入口及新迎新城市地下接驳工程”中的所有设施设备。截至2020年3月3日,尚未与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内容及条款已基本约定,轨道集团正在走签订流程)
        处罚:罚款1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违法建设
        处罚内容:对云南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溪映月花园(西鲁南县)二期项目”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
        违法事实:云南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盘龙区
        泉街道办事处元庆村社区建设的“小溪映月花园(西鲁南郡)二期项目”未经相关审批手续建设。57号楼西南侧门卫室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占地面积平方米,地上一层。工程概算为元,属于未批先建;55号楼东立面颜色与规划许可不符,面积平方米,估算工程造价元;56号楼、57号楼东立面颜色、窗户尺寸与规划许可不符。56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评定工程造价元,57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评定工程造价元,属于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
        处罚:罚款1万元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吴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