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经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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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核实企业名称核准企业名称变更
总局核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要求。
1.无行政区划表述--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2.无行业声明--注册资本须在1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中的五大类。
3.中文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需要国务院批准文件;
4.无行政区划企业(含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经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核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报总局核准。
不设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名称核准。
1.企业名称无行政区划表述。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例如:大地广告有限公司。
2.没有行政区划表述或者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必须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中的五大类。例如:大地股份有限公司。
3.企业名称中文字头核准。例如:中国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4.无行政区划企业(含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经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核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报总局核准。例如:大地集团
5.无行业企业名称的。例如,苹果有限公司
6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增加中国。
申请变更,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当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发证机关核验章);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应当报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审批,同时应当提交相关批文
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有权机关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者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名称变更程序办理,并提交相应文件。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朱女士1882371923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PDF说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