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多万元。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建筑艺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四)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嵌工、油漆工、石料工、水管工等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揽装修工程2项,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扩展信息:
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装饰、幕墙、门窗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提升的,企业向市建委装饰办申报,由市建委装饰办初步核准后,报省住建厅核准。
2.由于省厅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材料,企业到装饰办申请材料的时间应为单月1-25天,逾期下次办理。
3.省厅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并在陕西建设网进行公示/公告。
4.公示期满后,获批企业要使用电子认证锁,按程序尽快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将资质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4份)交装饰办,装饰办统一到省厅进行认证。
百度百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