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登记方式如下: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市辖区的名称。行政区划后,可以贴上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的名称。
第八条经营者的名称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字号,但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或者经营特点,其行业表述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中小行业类别名称或者特定经营项目。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组织形式可以使用“厂”“店”“馆”“部”“银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字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为方城县中捷通汽车技术咨询服务部。工商所说的中捷一词不能用,大概是因为中捷一词已经被占用了。
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登记机关申请同一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予以核实。也就是说,谁先申请谁算数。
因此,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个体工商户名称与已登记或预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不予核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以下九类内容和文字:
-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违反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
-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姓名;
--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群众组织的名称及其简称、军队番号;
-“中国”、“中国”、“国家”、“国民”、“国际”等字样;
-汉语拼音、字母表、外文文字、标点符号;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语言;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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