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行为都不可行。
企业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不得另有企业名称。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户名与已登记企业或预核准企业、个体工商户户名相同的,不予登记。
与自然人名称相反,企业名称是公司或企业法人的名称。名称属于法人的一种人身权,不能转让。它随着法人的存在而存在,随着法人的消亡而消亡。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付款等,需要使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须经核准登记后方可取得。民法总则将法人姓名权比作人身权,个体工商户姓名权比作财产权,且两者都允许转让,很可能混淆了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本质区别。
企业名称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文字符号,依次由企业所在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业务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字号是区分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扩展信息:
企业名称是企业在经营中使用的名称,即企业在经营中作为法律行为时,用于签字或被代理人用于与他人进行交易的名称。企业必须有一个名称来认可自己,并与其他贸易主体相区别;否则,企业经营活动会有诸多不便,也会给交易秩序带来混乱。
因此,企业名称是《商事登记法》规范的主要事项之一。当事人应当依法登记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企业使用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罚款。
企业名称登记可以防止他人利用其名称进行不正当竞争,影响其商业信誉,侵害其商业利益。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后,企业享有使用权,具有两种法律效力。
1.排他性效力。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后,具有排除他人以相同或者近似名称登记的效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不得与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已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根据该规定,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在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同行业其他企业以相同或者近似名称申请登记的,主管机关不予登记。
2.纾困效果。企业名称权通过登记创设,可以排除他人使用相同名称经营相同业务。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权,也可以请求有权机关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
如有损害,企业名称权所有人可以要求赔偿。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