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7日电启明星网网站更新的一则处罚信息(京法发(城)字(2021)第010959号)显示,经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于2021年11月6日在安居客网站发布标题。“总价190万,花园公园现房,地铁旁,四季悦城,精装交付。”出售房屋的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责令改正,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22年1月11日。
据企名网记者查询,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是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是我爱我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我爱我家”)的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2021年半年报显示,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发布房源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签资格,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原文:
企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