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企业申请国家局公司名称有哪些要求
公司名称是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定要件。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内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事项的,应当在报经审批前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经审批。对于其他公司,公司名称登记一般与公司开业登记同时进行。
在一定范围内,只有一家公司可以使用特定的、注册的名称。禁止业务相近的公司使用相同或近似名称,是保护工业产权、防止不正当竞争、防范商业欺诈的重要法律措施。我国《企业名称登记条例》对名称范围的规定相当有限,即同一行业的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不能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
公司组织形式:
我国公司的设立通常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我国常见的是有限公司,国外常见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司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或使用行业限制,但会有相对限定的条件。比如,注册公司不设地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不设地区、行业类别注册的,注册资本需在1亿元以上。而且,如果没有行业名称,其经营范围需要跨越国民经济五大行业,这些公司名称需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常见的公司名称一般有三种形式:
1、地域+品牌名称+行业+公司组织形式,例如:北京大地科技有限公司。
2、品牌名称+行业+公司组织形式,例如: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品牌名称+公司组织形式,例如:大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命名注意事项:
1.无重名:相同或相近。
2.不侵犯驰名商标。
3.不能知道
著名公司的名字混淆了。
4.尽量不要使用地区名称和缩写。
5.不能使用繁体中文、数字和英文。
6.不能使用行业词汇。
7.不能使用名人名字。
8.它不能是宗教的。
创业之路任重道远,每一步都不容易。一个看似简单的名字,却有诸多注意事项,向那些辛勤耕耘的创业者致敬。我希望我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