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市)建局,各有关单位: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市)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经研究,拟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根据《全省“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经研究,拟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优化人员考核取证程序
一、优化人员考核取证程序
(一)减少部分新取证人员申请材料
(一)减少部分新取证人员申请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A证时,只需提交新设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申请B证,只需提交初始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电子证照,无需提供与所在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A证时,只需提交新设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申请B证,只需提交初始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电子证照,无需提供与所在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二)简化企业名称整体变更
(二)简化企业名称整体变更
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址)发生变化,导致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证件整体变更时,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应在线提交,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网络视频实名确认,无需审批。
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址)发生变化,导致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证件整体变更时,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应在线提交,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网络视频实名确认,无需审批。
(三)调整持证人员所在省份
内部变更程序
(三)调整省内持证人员变更程序
安全管理人员变更省内聘用企业的,以原聘用企业名称在网上提交申请。原企业申请人与持证人同时完成网上视频实名确认后,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批。
安全管理人员变更省内聘用企业的,以原聘用企业名称在网上提交申请。原企业申请人与持证人同时完成网上视频实名确认后,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批。
(四)简化持证人员跨省转移变更手续
(四)简化持证人员跨省转移变更手续
跨省调入安全管理人员由现企业提出申请,申请人与持证人同时完成网上视频实名确认后,系统自动比对审批。
跨省调入安全管理人员由现企业提出申请,申请人与持证人同时完成网上视频实名确认后,系统自动比对审批。
(五)法定代表人增持
(五)法定代表人增持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增持2张A证,增持条件为:综合企业资质或总承包增持至专业承包、专业运营的企业;一批专业合同向专业合同单一、专业经营的企业增持。法定代表人网上申请A证增证,可通过视频实名确认。首次持有A证跨省转移就业企业后,其增设的证书自动注销。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增持2张A证,增持条件为:综合企业资质或总承包增持至专业承包、专业运营的企业;一批专业合同向专业合同单一、专业经营的企业增持。法定代表人网上申请A证增证,可通过视频实名确认。首次持有A证跨省转移就业企业后,其增设的证书自动注销。
(六)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取证绿色通道
(六)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取证绿色通道
“师徒制”毕业的学徒,经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确认并提供相应证件后,申请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相应工作
种,可直接参加安全操作技能考试,免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考试。
“师徒制”毕业的学徒,经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确认并提供相应证书后,可直接参加安全操作技能考试,免除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考试。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省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全网通办,实行承诺式管理。申请人应诚信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材料承担法律责任。对填报信息隐瞒、虚假的,申请人(受聘企业或个人)经核实后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新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考试。以作弊、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由原考核机关吊销其证书,申请人(受聘企业或个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新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考试。被聘用企业在省内变更、跨省变更(调入调出)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被投诉窃取个人信息的,经核实后,其证件将自动在相应管理系统锁定一年,期间不再受理所有事项。有关问题解决后,可解除限制,重新申请。对使用假证的,查实后吊销其证件。应聘者(受聘企业或个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考试,并视情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省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全网通办,实行承诺式管理。申请人应诚信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材料承担法律责任。对填报信息隐瞒、虚假的,申请人(受聘企业或个人)经核实后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新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考试。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吊销其证书,申请人(聘用)
企业或个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新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考试。被聘用企业在省内变更、跨省变更(调入调出)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被投诉窃取个人信息的,经核实后,其证件将自动在相应管理系统锁定一年,期间不再受理所有事项。有关问题解决后,可解除限制,重新申请。对使用假证的,查实后吊销其证件。应聘者(受聘企业或个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考试,并视情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