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独资企业的公司名称有哪些后缀?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称为厂、铺、部、中心、工作室等,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其职责形式、业务形式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匹配,不得使用化名。根据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人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独资公司的利弊
1.独资的优势
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初始、最经典的形式,也是民营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它的主要优点是:
1)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权、管理权和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所有者个体企业家精神的发展。
2)业主自负盈亏,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成为一个棘手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与业主个人经济利益甚至个人生活紧密相连,因此,业主会尽最大努力经营好企业。
3)企业外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经营、决策、进入和退出、设立和破产的约束很小。
2.独资经营的弊端
虽然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上述优点,但也有明显的缺点:
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由于一个人的资金毕竟有限,很难以个人名义借款,因此个人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张和规模化经营。
2)投资者风险大,所有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既硬化了企业的预算约束,又带来所有者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企业
主要投资于有风险的部门或领域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3)经营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所有者患病死亡及其个人和家庭成员知识能力不足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的利益差异对企业内部组织效率构成潜在危险。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具体申请情形,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向市场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对相关情况处理不清楚的,可咨询工作人员依法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