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世相知婵,1月6日,企名网数据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元宇宙商标申请企业画像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有1692家公司申请了1万件元宇宙商标。
2021年是元宇宙的开局之年,当年申请注册的商标全部为“元宇宙”。其中,11月至12月为申请高峰期,11月申请数量超过全年三分之一。在元宇宙申请商标前100家企业中,文娱类企业占据半壁江山,主要体现在游戏、数字出版和影视传媒类企业。其中,布局元宇宙动作最快的是游戏公司。
随着“元宇宙”概念的爆发,元宇宙商标申请企业中,社会企业一马当先,互联网巨头提前布局。腾讯、阿里、企名网、百度等互联网企业纷纷申请元宇宙相关商标,陌生人社交三巨头“陌陌、探探、魂魂”悉数缺席,其中魂魂最为活跃。然后是汽车企业、餐饮企业……各行各业的公司纷纷进入市场。
“元宇宙”一词如此火热,抢注、囤积“元宇宙”商标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不,茅台集团总经理李静仁近日表示,要打造属于酱香系列酒的醉“元宇宙”。而“茅台元宇宙”“贵州茅台元宇宙”商标已于2021年11月、12月被多方申请注册。申请企业包括成都某科技公司、贵州某传媒公司等,国际分类涉及教育娱乐类41类、酒类33类。此前,深圳市一家区块链公司也抢注了“小米元宇宙”商标......
食象网首席知识产权策划人毛老师表示,针对“元宇宙”商标抢注热潮,国家知识产权局早已发出《商标驳回通知书》。表明“元宇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存在欺凌行为的
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征或者产地产生误解;“)
“众所周知,元宇宙目前只是一个概念,具有低延时、沉浸感、实时性等特点。元宇宙距离实现虚拟和现实之外的科幻想象还很遥远。该词被用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中,容易让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产生误解,因此‘元宇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他解释说,“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对通过初审公告的‘元宇宙'、'XX元宇宙'、'元宇宙XX'、'元宇宙’等商标发布了无效公告。”
世相知婵在此提醒大家,不要盲目跟风注册“元宇宙”商标。如果只是为了蹭热度而不以使用为目的,这样的商标注册申请只会浪费宝贵的商标资源。因此,希望大家理性看待“元宇宙”热潮,按需申请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