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经济合作合同时,往往需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以表明企业同意合同内容。大多数人也认为,合同需要签字盖章才能生效,但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是否有效?让我们从下面学习。
一、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就是有效的。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但没有盖章,并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除非另有说明,例如合同无章无效或合同无公司章无效。
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民法典(现行有效)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经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但在合同上盖什么章、怎么盖都没有规定。同时,民法典主要规定了合同订立中的合同盖章问题,给人的感觉是,合同盖章与否只与合同成立有关,与合同效力无关。事实上,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以合同成立为基础的。因此,合同盖章问题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效力。
二、合同如何签订才能生效
合同如何签订才能生效的问题,实际上是合同生效要件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殊生效要件。
1.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指合同生效一般应当满足的条件。任何合同只有具有一般生效要件的,才能依法有效和成立;根据《民法》第100条
第四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属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是指合同除一般生效要件外,还必须有特殊要件的条件。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某些合同生效时必须具备的特殊要件,不具有普遍性;
民法典第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履行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未办理报批等手续影响合同效力,不影响合同中报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报批手续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合同变更、转让或者解除,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知道,合同是否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影响合同成立,合同不成立自然不生效。但即使合同签字盖章,也不一定能生效,还需要其他条件和程序。如果您对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是否有效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企名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