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只出资,共担盈亏,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伙伴关系需要准备哪些信息来改变伙伴关系,以及伙伴关系如何改变伙伴关系?一起来看看吧!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指定的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表中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5.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的新修订的合伙协议或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约定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6.新合伙人资格证书。伴侣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交该自然人的计划生育证明;
7.原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需提交转让协议(原件1份,转让协议需公证或见证);
8.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的,还需提交通知其他合伙人的证明(原件各1份);
9、全体合伙人之间关于新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纳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份);
10.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原件1份)及全部复印件(原件);
11.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查验原件)。
项目名称: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处理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6号)第十一条
法定时限: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场或5日内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需要核实材料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承诺期: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场或2日内告知需补充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需要核实材料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申请材料: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变更登记申请: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变更的证明文件:
(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规定应当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收费标准:企业变更登记费。
1.收费标准:100元;
2.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注:标准规范由小编提供。实际提交材料请配合当地部门。
一、项目审批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二、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的登记机关。
三。审批权限
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下列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
(一)从事股权投资或者股权投资管理的合伙企业;
(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当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合伙企业。
2.市工商局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除市局登记外的其他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四、应征条款
一块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五、报送材料目录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提交新合伙人准入协议;
5.合伙协议;
6.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关于原合伙人或者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纳出资的确认书;
8.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9.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授权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价格确认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的,应当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交相应证书;
12.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13.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14.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15.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应当一并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领取或从工商网站下载《合伙企业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