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和商标名称不是一回事,注册不一致是可以的。
公司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商标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选择、经销的商品中,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中所采用的商标。标志是以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或上述元素的组合等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具有鲜明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服务商标只是区分不同的服务来源,而企业名称则可以标识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商标,但通常只有一个企业名称。
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的禁止规定,不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就可以不经注册使用,但不具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方可使用。
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只在规定区域内享有专有权。
服务商标用文字、图形及其组合表示,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存在较大差异,商标则由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
商标可以转让或者由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或者由他人使用。
注册商标依照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企业名称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注册。
我国对商标实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其做法是对一般商品的商标采用自愿注册原则,即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未注册商标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用权;而对于企业名称,
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得使用,因此不享有姓名权。
商标权是一种工业产权,只具有产权特征,不具有人身权性质,而企业名称权是一种兼具人身权和产权特征的权利。因此,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允许单独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企业名称。即商号,或制造商的名称,这是企业的称谓。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应该与其他社会组织有业务联系。为了便于交易,避免业务混乱,客观上要求每个企业都要有自己的名称。在现实生活中,商标和企业名称经常一起出现在产品上,或者出现在产品广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