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称撤销后能否注册
1.公司撤销后,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注销期限满一年的,可以重新登记公司名称。
2.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起草的企业名称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无行业、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
(一)已经登记或者处于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但投资关系除外;
(二)注销或者变更未满一年的原企业名称,但投资关系或者受让方企业名称除外;
(三)被撤销设立登记或者撤销变更登记不满一年的原企业名称,但投资关系除外。
二、公司被撤销后经营活动的后果谁来承担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继续经营的违法行为。
1.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不得对外营业,否则属于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因此,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继续经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无照经营”后果由公司实际负责人承担。
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只要清算后没有登记注销,公司就一直存在,但并不意味着公司继续经营的后果仍由公司承担。通常情况下,公司“无证经营”的法律后果由公司实际负责人承担。
(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丧失经营能力,实际负责人继续经营的,应当承担以下相应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公司无证负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公司实际负责人追偿。
2.划船
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工具、违法所得、罚款等。
3.刑事责任:无照经营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还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上述分析认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原注销或者变更未满一年的企业名称不得重新登记,但存在投资关系或者受让方企业名称的除外。如需法律帮助,读者可前往企名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