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能以单位名义购买手机号,须出示单位相关证明方可办理。
办理公司移动通讯号码需提供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5.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申请50户以上需向市级移动通信管理部门备案,500户以上需向省级移动通信管理部门备案,5000户以上需向工信部门备案。
9月1日起,电信运营企业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必须要求用户出示身份证,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核验;未实名的老用户也将被要求重新注册,并将继续采取限制通信和业务的措施,被称为“最严”手机实名制。
在这一严格要求下,三大运营商通过短信不停机提醒、部分限制通信等方式,督促非实名用户批量办理实名登记。
2011年6月,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的实施意见》,要求“从严从快”全面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要求所有企业在20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移动转售企业对所有用户进行回访并确认信息,未实名停止工作。
扩展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规定(部令第25号)
第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登记并保护电话用户在办理入网手续时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
第六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用户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托人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第八条单位办电
注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可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营业执照;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单位办理登记的,除出示上述证件之一外,还应出示经办人有效证件和本单位授权书。
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提升身份信息核验能力,自2月1日起,电信企业各营销渠道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应当使用专用移动应用程序、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网络比对等有效技术措施核验用户身份信息。
参考百度百科-手机卡实名制
参考百度百科-电话实名制
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部令第25号)
参考|人民网-9月1日起手机实名制推广需现场核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