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悬挂的牌匾与注册的公司名称不一致,会有什么后果?
据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端州分局2018年5月24日公开信息显示,肇庆市端州区克拉蒂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企业牌匾与注册名称不同,涉嫌销售无合法证明的进口商品。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
《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于市场上销售无合法进口货物的行为,条例规定“在商品流通领域查获无合法证明的进口货物的,由工商部门没收该货物,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明知他人无合法证明从事进口货物,仍为其提供服务的,由工商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专业市场开办者、市场服务机构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市场出现进口无合法凭证货物现象的,由工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018年5月8日,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端州分局对肇庆市端州区克拉蒂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处罚:1。警告。二、罚款5000元。三、没收违法所得1450元。
据了解,肇庆市克莱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商品进出口权的公司。公司从事进出口批发业务,包括五金、建材、礼品、服装、皮包、加工、五金、皮带、礼品、食品等,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地位。(广东罚交所)
(广东罚交所)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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