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处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或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充的全部材料(发放告知书)。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书》到名称预先核准窗口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所需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名)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两名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预先核准公司名称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要求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对公司经营范围设计进行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相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13其他有关文件
刻制印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1个工作日内可办结
审查企业名称需要一些时间,因为企业名称可能涉及的方面很广。因此,在命名时也要注意这些问题,在了解审核名称的相关规定后进行命名
选择。公司名称审批流程对于注册公司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注册之前需要了解这些内容。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企名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