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0年12月28日注册成立的证券公司。其前身是1991年5月成立的安徽证券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1],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为李工。
2、国元证券
国元证券(以下简称“公司”)为顺应信证分离和行业重组的发展趋势,于2001年8月(新四年)由原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原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
2007年10月30日,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北京花儿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综合性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扩展信息:
证券公司经营风险控制;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规定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负债比率、净资本与净资产比率、净资本与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规模的比率、负债与净资产的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等风险控制指标。
证券公司应当从年度税后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亏损,准备金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资产价值等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为控制和化解证券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证券业健康发展,国务院于2008年4月23日通过了《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对证券公司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整、注销、破产清算与重整、监督协调、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组织、协调、监督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协调配合和快速反应机制。
在处置证券公司风险过程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在应对证券公司风险的过程中,要保障证券经纪业务的正常运行。
参考百度百科-国元证券
参考百度百科-华安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