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可以注册商标吗?答案原来是这样的…
近年来,不少企业出于各种原因试图将全称注册为商标,由此引发了一些商标纠纷和诉讼。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人寿保险公司)是上海知名企业,为全国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保险相关服务。上海人寿保险公司在长期经营活动中,一直将“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整体符号使用,故于202年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为商标,指定用于意外险承保等第36类服务。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作为商标申请吗?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是,申请人将企业名称作为商标使用时,企业名称必须包含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名称完全一致。
但“上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申请,上海人寿保险公司不服,随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商标审查鉴定委员会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注册用于保险经纪、保险承保等指定服务。消费者难以认定其为指示服务的标志,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属于我国商标法规定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使用后取得了商标的显著特征,判决驳回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
为什么说企业名称缺乏作为商标的意义?
商标的首要功能和重要特征是标明商品或服务,而企业全称传达的是生产者的身份信息,显然比其他形式的商标更能标明商品;但这只是建立在商标易识别程度最小的基础上,商标显著性的构成需要便于消费者识别。
对于企业的全称,根据普通消费者的心理,在普通情况下
很难认定商品的制造商名称也是该商品的注册商标。因为对于一般商品来说,必须有生产厂家企业的全称,但并不是每种商品都会有注册商标。因此,如果商标让消费者在心理上无法意识到自己是商标,即使在物理层面具备了基本条件,也很难具备商标注册的显著特征。
那么企业全称就不能注册商标吗?
其实也不是不可以,用企业全称申请注册为商标也是成功的。比如这家“北京银海之星商贸有限公司”,不仅用企业名称注册成功,还注册了多......
因此,企业的全称并不是不能注册商标。最好不要使用企业全称注册商标,因为在消费者意识中,企业全称作为商标是很难识别的,而如果企业全称被注册并作为商标使用,一旦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或者将商标许可转让给他人,难免会出现商标与其所有人、使用人姓名不匹配的情况,导致消费者误解。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建议将企业名称注册为商标时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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