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登记的主要条件是:公司注册地址证明,股东、法人、监事的身份证明,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1.名称核实:到工商局领取一份《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要取的公司名称,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网)搜索是否存在重名。如无重复名称,可使用此名称,并出具《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在专门的办公楼里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
4.刻制私章:(全体股东)到街边刻制印章的地方刻制一枚私章,并告知刻制法人私章(方)。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查询函:联系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查询函(必须是原件,并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类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册、董事经理监理表、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写后连同核名通知书、公司章程、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并交至工商局。大约15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拿到执照。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印章刻制公司刻制公章、财务章。在以下步骤中,需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8.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持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耗时3个工作日。
9.税务登记:领证后,30天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公司需要办理国税和地税两种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般都要有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供的材料之一就是会计从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当然可以请代理记账公司代理
会计和会计。
10.到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原件到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1.申领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销售货物,要到国税申领发票,如果是服务公司,要到地税申领发票。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法律效力
该法规定: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姓名为登记事项。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具体法律效力
1.外部效力
法定登记制度一般基于公示公信的制度价值而存在,如物权法上的登记制度。公司法上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制也不例外。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作为公司人格要件之一,旨在保护与公司发生各种法律关系的第三人。因此,法定代表人登记的第一要义在于向外部第三人公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谁。从这个意义上说,登记是特定人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生效要件之一。未经登记,该人不能有效地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既然是公示制度,就必然产生公信效果。在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情况下,第三人可以依靠登记人代表公司的权利进行登记。此类信托的有效期可至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止,包括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至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的期间。
2.内部效力
由于这种登记公示对外旨在保护第三人,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对内(即对公司、股东和其他高管等)不具约束力。换言之,在公司内部,新的法定代表人确定后,即使尚未登记,新的法定代表人已经能够在公司内部更换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并在特定范围内取得了有效的对外代表权(如代表公司签署、变更原法定代表人的权力)。
也就是说,就完全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而言,登记只是法定代表人产生对外效力的一个条件;但要想产生内部效力,还必须满足基本资格条件,即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换言之,法定代表人的登记效力与《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相同(即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姓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股东登记的相同效力是登记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登记则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