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一张“为新班级学会思考”的海报在不少家长中传播。与学而思有着几乎相同的LOGO和相似的品牌名称,并故意混淆所谓的“XES学员”(学而思首字母缩写的简称)答谢活动,容易让人误认为学而思开设的培训班在招生。
(图片于学而思微信公众号)
9月14日上午9点16分,学而思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不屑:无良“豆豆神”》,痛斥豆神教育恶意营销“学而思”的行为是有计划的企业行为,其通过使用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混淆词汇和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信息,欺骗、误导学生和家长。
9月14日下午3点53分,豆神网校以《回应尊学而思:回避,我错了》为题发布严正声明,称学而思是注册商标,“市场部同事为避免侵权,在广告语中加了一个字”。
豆神在声明中表示,出现“山寨海报”的原因是“渠道和合作伙伴数量众多,相信确实存在某一端约束力不足的现象”,不存在主观恶意。
至于乌龙事件为何集中在学而思的学生身上,是因为“暑假期间我国学生人数激增,经调查有大量学生来自同一家机构。因此,财力有限的招生部门想到了精准开课的决定,在广告精准投放方面对本院校学生有针对性的优惠“,他还表示”虽然我们在单一学科上有很大优势,但体量还是小的,我们的专长与之有差异甚至互补,所以我们认为双方不构成重大竞争关系“。
这不是学而思品牌第一次“碰瓷”。
学而思起诉思而学索赔100万
2019年8月21日,武汉洪山思而学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思而学”)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判赔偿北京学而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而学”)30万元。
学习和思考抱怨
国内调研发现,企业在门店、宣传推广中使用“思而学”“思而学教育”标识,与学而学商标高度相似。鉴于“学而思”注册商标知名度较高,被告的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极易造成社会公众的混淆和误解。
学而思要求:学而思停止在教育培训服务领域使用与“学而思”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侵权行为;立即停止在教育培训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武汉洪山思尔学培训中心”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100万元。
思而学辩称,“思而学”作为其机构名称的简称,已于2008年在服务活动中被广泛使用,且使用“思而学”标识的时间早于“思而学”商标的注册时间,故使用“思而学”作为名称攀附涉案注册商标或原告商誉不具有故意和必要。
武汉中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原告作为“学而思”商标的注册人,应当享有法律保护下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商标中最突出的“学而思”字样仅在文字排序上有所区别,容易造成公众混淆。因此,被告侵犯了学而思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但被告使用“武汉洪山思尔学培训中心”名称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红山思而学中心成立于2009年4月2日,早于“思而学”商标注册日期。构成不正当竞争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认定红山思而学中心赔偿北京学而学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
一审后,武汉思尔学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5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学而思起诉京翰教育、百度侵权
2018年,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商标
将北京京翰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商标行为,赔偿损失并支付合理支出30万元。
学而思调查显示,北京京翰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学而思注册商标作为关键词,在百度搜索引擎进行线上推广。例如,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学而思”,搜索结果页就会出现“北京学而思选择京汉,专业学而思”的链接,网址后还会显示“广告”字样。
据了解,学而思已申请注册“学而思”“学而思”系列商标,用于教育培训、娱乐和文体活动。
学而思认为,北京京翰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其授权,在链接标题和网站介绍中使用“学而思”商标,并将该商标作为网络搜索关键词在百度搜索引擎中发布链接,客观上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解,损害了学而思教育的商标权益。
另一被告百度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使得北京京翰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在其网站上广泛发布,给学而思教育造成损失,构成共同侵权。
后续行动
任何经营主体都离不开品牌。品牌主要受商标法保护,提醒经营机构及时申请商标。不仅是品牌,商业活动中突出展示的广告语、文字、图案、企业名称等都应当申请商标保护。典型的事情,如清华大学为清华申请300多个商标,开启保护模式。
在此提醒各培训机构,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市场不动,商标先行”应该是每一位机构校长应有的知识产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