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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根据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三峡人寿、泰康人寿报送的两款疾病保险中,保险责任仅包含“恶性肿瘤-重型”,与产品名称不符,产品条款表述存在问题。因条款与名称、精算报告不符,或表述不清,由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通报。
此外,银保监会指出,将继续加强产品核查,将常规核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对举报产品违反“负面清单”或历次问题通报所列不合理、不规范情形的,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下为原文: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
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的通知
人身险部函(2021)329号
各人寿保险公司:
现将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请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提高产品管理水平。
一、产品验证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a)产品设计问题。一是长期风险和短期问题。例如,横琴人寿报送的一款终身寿险中,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存在长保短动风险。二是责任免除协议的判断条件不合理。例如,信泰人寿提交的8份疾病保险中,条款均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前的症状、体征作为免责依据,对症状、体征没有客观判断标准。
(二)产品条款的表述。一是用语与名称、精算报告不符或不明确。例如,三峡人寿、泰康人寿报送的两款疾病险,仅包含“恶性肿瘤-重型”,与产品名称不符。阳光人寿提交的4份两全保险条款与精算报告不符。在平安人寿提交的一份医疗险中,“恶性肿瘤”和“恶性肿瘤-重症”在术语上被混淆。二是条款不严谨。例如,某项疾病保险条款中对每个人的养老金有免责约定
区分是否是意外伤害所致。三是条款表述容易造成误解。例如,人保寿险某医疗险中,条款中健康管理服务内容直接引用相关监管要求,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隐患。在平安健康报送的一款医疗险中,条款中的健康优化因素存在将费率决定因素与费率波动混为一谈的风险。
(3)产品率的确定。产品费率不合理。例如,昆仑健康提交的某款疾病保险,保险责任为保障糖尿病并发症,但对健康人群和糖尿病患者使用的是统一费率。平安养老提交的一款医疗险,0-50岁使用统一费率。
(4)精算假设。产品精算报告中的利润测试不完整。例如,中邮人寿报送的某年金险、某终身寿险、某两全保险的盈利测试假设均未反映相关业务结构假设数据。珠江人寿报送的一款疾病险,盈利测试仅选取单一模型点,未考虑业务结构影响。
二、短期健康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保险公司对短期健康险业务相关监管要求理解不充分,执行不彻底,存在产品开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三峡人寿、和谐健康报送的4款短期健康险,弘康人寿报送的一款医疗意外险,条款中关于不保证续保的表述不符合监管要求,存在严重误导隐患。
三、岗位要求
近年来,针对各寿险公司发展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我会多次向行业下发通报,于今年年初公布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年版),多数公司上报产品的合规性有所提升,低级差错明显减少。但仍有部分公司管控不严,上报的产品“负面清单”存在问题。重疾新旧定义切换不细致、不到位,短期健康险条款仍存在不合规等问题。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加强产品核查,将常规核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举报违反“负面清单”或以往存在问题的产品
中所列不合理、不规范情形的,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通过政策引导等多种形式压实公司产品开发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各公司切实提升产品开发管理能力,不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
人寿保险监管部门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