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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销售合同怎么办

发表日期:2022-10-12 10:15:09

        商铺转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仅转让商铺使用权,二是转让商铺所有权。两种转让形式都要求双方签订合法的店铺转让合同。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店铺转让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办?徐宝和他的团队根据自己十几年来处理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操作经验,从原告和被告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与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铺转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仅转让商铺使用权,二是转让商铺所有权。两种转让形式都要求双方签订合法的店铺转让合同。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店铺转让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办?徐宝和他的团队根据自己十几年来处理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操作经验,从原告和被告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与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案件事实。
        一、案件事实。
        原告(乙方)与被告(甲方)签订商铺转让合同一份,约定甲方依据合同法将位于鞍山铁东路家园小区的鸡店转让给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商铺转让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2019年1月1日,甲方将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东路家园小区的商铺(约25平方米)转让给乙方。第二条:商铺产权归房东所有,房东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月租金1000元,押金500元。第三条:门店现有装修、装修、工具设备(冰柜、空调、炸鸡锅等餐具)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应于2019年1月1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第四条:本店营业执照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肉制品、生产、销售。租赁期内,继续以交换时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营业执照到期年检时,应自行联系营业执照。第五条:美团押金欠乙方500元,电费水费
        费用不欠余款,房屋原有设施完好无损。合同签订后,原被告履行义务,原告向被告支付出让金,被告将店铺交由原告经营。
        原告(乙方)与被告(甲方)签订商铺转让合同一份,约定甲方依据合同法将位于鞍山铁东路家园小区的鸡店转让给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商铺转让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2019年1月1日,甲方将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东路家园小区的商铺(约25平方米)转让给乙方。第二条:商铺产权归房东所有,房东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月租金1000元,押金500元。第三条:门店现有装修、装修、工具设备(冰柜、空调、炸鸡锅等餐具)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应于2019年1月1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第四条:本店营业执照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肉制品、生产、销售。租赁期内,继续以交换时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营业执照到期年检时,应自行联系营业执照。第五条:美团押金500元到期支付给乙方,电费、水费余款不欠,房屋原有设施完好无损。合同签订后,原被告履行义务,原告向被告支付出让金,被告将店铺交由原告经营。
        二是原告的观点。
        二是原告的观点。
        2019年1月1日,原告了解到美团网名金安路世家店评价较好(获得较多好评,有利于商品销售)。经沟通,原告与被告于当日签订《商铺转让合同》,约定将被告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卢世家小区的鸡肉店转让给乙方,合同第三条约定:店内现有的装修、装修、工具设备(冰柜、空调、炸鸡锅等餐具)由乙方无偿使用。2019年1月1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出让金人民币10000元(小写10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继续使用被告转让的店铺原名称、商标图案、服装
        修理或装饰。原告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口头承诺的特许经营手续尚未移交给原告。2019年11月1日,原告接到美团的通知,美团总部接到诉状。原告店铺涉及注册商标类似侵权行为,4小时内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如果为真,则直接下线。线下期间,商家可以提供证据进行投诉,15天后恢复上线。接到通知后,原告立即与被告沟通,要求其办理叫鸡授权手续。被告说,他被授权回去找找,交给原告。在此期间,原告多次催促,但被告未提供相关授权手续。15天后,原告无法恢复上线,又被美团拒绝,至今无法继续运营。原告之所以与被告签订店铺转让合同,是因为被告持有的店铺受到美团好评,能够有良好的销售渠道。现被告无法证明原告购买的店铺属于正规厂家授权的店铺,其行为严重侵害原告利益,导致店铺无法正常营业。原告无法正常经营房屋租金和购买商品。
        2019年1月1日,原告了解到美团网名金安路世家店评价较好(获得较多好评,有利于商品销售)。经沟通,原告与被告于当日签订《商铺转让合同》,约定将被告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卢世家小区的鸡肉店转让给乙方,合同第三条约定:店内现有的装修、装修、工具设备(冰柜、空调、炸鸡锅等餐具)由乙方无偿使用。2019年1月1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出让金人民币10000元(小写10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继续使用被告转让的店铺原名称、商标图案、装饰装修等。原告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口头承诺的特许经营手续尚未移交给原告。2019年11月1日,原告接到美团的通知,美团总部接到诉状。原告店铺涉及注册商标类似侵权行为,4小时内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如果为真,则直接下线。线下期间商家能提供证据投诉的,15
        恢复在线需要几天时间。接到通知后,原告立即与被告沟通,要求其办理叫鸡授权手续。被告说,他被授权回去找找,交给原告。在此期间,原告多次催促,但被告未提供相关授权手续。15天后,原告无法恢复上线,又被美团拒绝,至今无法继续运营。原告之所以与被告签订店铺转让合同,是因为被告持有的店铺受到美团好评,能够有良好的销售渠道。现被告无法证明原告购买的店铺属于正规厂家授权的店铺,其行为严重侵害原告利益,导致店铺无法正常营业。原告无法正常经营房屋租金和购买商品。
        3.被告人的辩解。
        3.被告人的辩解。
        双方签订的商铺转让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可撤销合同无效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是在撤销前有效的合同。被告没有对原告实施任何欺诈行为。原告在诉状中承认美团被告经营的店铺名称为鸡肉,鸡肉只是普通的店铺名称,并非原告在随后诉状中陈述的鸡肉。
        双方签订的商铺转让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可撤销合同无效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是在撤销前有效的合同。被告没有对原告实施任何欺诈行为。原告在诉状中承认美团被告经营的店铺名称为鸡肉,鸡肉只是普通的店铺名称,并非原告在随后诉状中陈述的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