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名称变更具体流程:
1.核准新公司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名称核验表,填写名称核验信息,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3。营业执照变更(填写公司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名称核验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副本、旧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由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