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对于每个公司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本文逐一介绍了公司印章管理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1.公司印章的种类和作用公司印章主要分为五种:(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公共事务。(2)合同专用章,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使用。(3)法定代表人印章用于特定用途,如公司出具票据时。(四)财务专用章,用于签发公司支票、汇票等票据。(5)发票专用章,用于公司开具发票。二是刻制公司印章的程序和手续。刻制印章,公司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证件)和法人身份证,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出具证明后,在指定地点刻制印章。以上材料一般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不同印章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差异,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有效,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效力不存在差异。但由于封条的使用范围不同,人们认为封条的作用也不同。公章是所有印章中使用范围最广的,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加盖法人公章已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有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如发票的盖章)外,公章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书,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以公司名义寄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件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四、印章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一)印章刻制业务流程不清,无审批手续。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可以随意刻制印章。刻制后未发布正式开业文件,也未明确印章的使用范围和时间。(二)印章刻制不到位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不向公安机关备案,只是找单位刻制公章,刻制后使用,为印章今后的使用风险埋下隐患。(三)部分公司印章管理没有规章制度,印章使用未经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材料使用审核不严格,甚至打印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印章保管人因无暇让他人代为盖章而让印章离开自己的视线或者允许他人在没有监督人的情况下携带印章外出。(四)部分公司印章使用没有统一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请示办结后,领导打印审批的签批表由经理室保管,时间长了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然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直接签报的文件,没有登记的用印项目和打印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无法追溯,存在法律风险。(五)部分公司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无专人保管。印章丢失、被盗后不及时报案、不及时报告,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宣布作废,留下印章风险隐患。(六)一些公司为了追求利润,允许没有资质的公司叫建,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公司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公司将承担相应责任。(七)部分公司不重视项目部印章的管理,未意识到项目部印章对公司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未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未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项目部印章管理空白,给公司带来较大法律风险。(8)部分公司印章被仿冒后,未能采取正确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公司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九)部分公司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的印章被撤销、关闭后,未及时收回、销毁,造成印章丢失,存在潜在法律风险。五、公司印章保管使用建议(一)公司印章实行分级保管,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收集保管。(二)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岗位职责中明确。(三)公章要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防止损坏、丢失和被盗。(四)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5)印章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印章使用的规定使用,未经规定手续不得使用;(六)在使用中,保管人应当审查文件和印章使用表的签署情况,同意的予以盖章,拒收的予以退回;(七)检查印章的使用与加盖文件的内容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加盖;(八)公司在印章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当对违规者进行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九)当公司遇到伪造本单位或项目部印章时,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法制管理部门,由法制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解决。6.关于公司印章的10个常见问题(1)公章能否代替合同专用章?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涉及涉嫌经济犯罪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这也说明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在签订合同中具有同等效力。(2)公章能否代替法定代表人印章?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时仅有公章是不可能的。(3)合同未加盖公章但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签订或者业主盖章,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在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是代表公司的,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才能使合同生效。约定合同生效时签字盖章的除外。同样,合同虽然没有盖章,但如果签订合同的人有公司的相应授权,那么合同同样有效。(4)合同加盖的印章不是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不是合同专用章,也不符合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但却是公司自身管理的漏洞。如果公司不能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合同涉及的印章与公司无关或由他人私自加盖,则应认定公司认可合同效力。此外,《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前,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的,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对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公司接受,则合同无需签字,印章已经成立生效。(5)公章借给他人使用,担保合同是否为他人私自签订?公司印章作为独立法人,是其对外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公司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公司授权后,仅为印章的临时持有人和保管人。公司因行使公司印章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公司承担责任,而不是持有人或保管人。公司自愿将公司印章出借他人使用的,视为公司授权他人使用公司印章,因印章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因此,私自签订的将公章借给他人使用的担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6)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是否有效?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也领取营业执照,可以成为民事诉讼被告。因此,当合同加盖分公司印章时,一般认定合同有效。相关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7)只能用公章代替其他印章吗?不能。法律对特定情况下使用何种印章有强制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只能加盖专用发票(八)什么是电子印章?电子封条的使用范围是什么?自《电子签名法》实施以来,电子印章(签名)有了法律地位。所谓电子印章(签名),不是实物印章的可视化,而是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包含的数据,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表明签名人认可内容。一般来说,电子印章(签名)是能够识别具体盖章人(签名人)的电子数据密钥。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件的情形外,可以约定使用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不适用于:(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件的其他情形。(九)公司章程能否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违反公司章程使用印章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但由于章程只具有内部约束力,如果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使使用印章违反了章程,合同也是有效的。而违反公司章程使用公章,损害公司利益的,则需要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10)公司更名后使用了新印章的,原印章的合同对公司是否仍然有效?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加盖原公司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公司仍有法律效力,故应妥善保管原公司名称印章,可明确保管人,必要时可销毁印章并登记备案,降低法律风险。本文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连接,删除转换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