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的债务怎么办?公司形式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公司股东变更的,公司债权债务延续,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但变更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
一、公司形式变化
公司形式变更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根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变更登记前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但公司变更登记后,应书面告知公司原债权人、债务人,避免产生误解,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此外,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应当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原法定代表人签订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的合同,
但签订的协议只是内部协议,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2.作为公司股东,如果原法定代表人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即使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也应对出资不足变更前的公司债务负责。
二、公司内容变化
1.公司组织形式变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
例如,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依法变更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在,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
会因为原公司的缺席而自动消失。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确认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后的债权债务归属,避免纠纷发生。
2、公司股东变更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债权债务延续,公司对外承担责任、主张权利。在签署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真实情况告知新股东,经双方确认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变更后未通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财务账簿未反映的对外欠款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新股东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原股东也可以通过内部协议与新股东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协议只在内部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