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和个人共有”,也就是说,买房时写一个人以上的名字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业主在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可以增加共有人。当增加共有人时,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如果夫妻双方都买了房子,就不需要了,因为只要有任何一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为一房一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前者是红色的,只有一个人拥有。后者是绿色的,一人一份,可以多人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是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名字,两者必须一致。房屋共有权证书有多种,可以发给其他享有房屋共有权的人。《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准确、完整、清楚地记载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各类登记事项。任何人不得毁损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