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的注册流程包括子公司章程、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子公司拟聘任的高管、董事长等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申请报告。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的经营活动。
一、全资子公司具体登记手续有哪些
全资子公司注册流程:
1.符合法律法规的子公司章程;
2、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受母公司控制;
四、子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及其他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
5.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申请报告。
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为唯一母公司全资拥有或控制的附属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无到有成立新公司,建设全新的生产设备(如厂房、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二是收购现有公司,将其设备据为己有。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形式设立国际子公司,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的经营活动。
I.禁止性规定
1、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除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子公司)外,公司不得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不得设立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也不得向非公司制企业投资入股,但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公司或者非公司制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为分公司、子公司的除外。
二、设立子公司的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限定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
农村村民、辞职、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由法律规定,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实物出资必须进行实物折现,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并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出资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0%。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自国务院宣布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后,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公司设立时缴足出资的期限。但是,设立子公司仍然需要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