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的旧名发票更名时的有效期
1.公司名称变更前开票日期
2.经工商部门证明,现名称系由原公司变更而来。如果这两个条件都满足了,就没问题了。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有效期均为6个月。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或者转让。变更名称的企业,在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前,不得使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转让。
问:我公司于2011年11月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营业执照已完成变更。更改名称后还能报销原公司名称的发票吗?因12月份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未及时与供货商沟通,还未更名就开了名。可以入账吗?
答:《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因此,你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企业更名前未使用的发票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的同时,应当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上交手续。根据《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第30号令)第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的同时,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特别是未填写缴费人的
全称发票不得用于纳税人税前扣除、税款抵扣、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变更工商公司名称后,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变更后,应当取得以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抬头的发票。前一个月原名称的发票应不合规,不得单独用于税前扣除。应当同时提供合同、付款单据等其他凭证,证明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方可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企业领取老字号发票有效期的全部内容。企业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单独用于税前扣除。看了上面的内容,你应该知道了吧?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关注唐官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