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签名与实名不同
一、借条签名与实名不同
1.昵称、绰号、笔名、艺名、曾用名等不能明确赋给特定个人签名
1.昵称、绰号、笔名、艺名、曾用名等不能明确赋给特定个人签名
2.非常潦草的签名
2.非常潦草的签名
3.故意使用不易察觉的替换词,如“潇潇”“妍妍”“凤凤”等
3.故意使用不易察觉的替换词,如“潇潇”“妍妍”“凤凤”等
如果签名属于上述情形,一旦被告在诉讼中否认是自己的签名,原告就需要证明被告与借条中的借款人是同一人,增加了举证难度。
如果签名属于上述情形,一旦被告在诉讼中否认是自己的签名,原告就需要证明被告与借条中的借款人是同一人,增加了举证难度。
张志钊:“防人是必要的。”借钱时,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
张志钊:“防人是必要的。”借钱时,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
二、借条名称故意写成收据
二、借条名称故意写成收据
借方和收据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凭证。收据是证明款项交付的凭证,没有其他证据是无法证明借贷关系的。
借方和收据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凭证。收据是证明款项交付的凭证,没有其他证据是无法证明借贷关系的。
张提醒:要注意规范,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张提醒:要注意规范,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金额只写小写,留空
第三,金额只写小写,留空
这更容易理解。借用“一千”,篡改成“一万”。如果您也列出它,
双方平时的账目确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还有会计清点“100”的写法,不应该用在“10万”位数的非会计纸上。
这更容易理解。如果借了“1000”,又篡改成“10000”,如果还罗列了双方平时的账目,确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还有会计计数“100”的书写方法,不应在有“10万”位数的非会计纸张上使用。
张志钊:“别怕麻烦”要在小写数字后面用大写字母标注,并特别提醒:如果是10万元,一定要写“10万元”。如果直接写成“10万元”,前面填“九”呢?
张志钊:“别怕麻烦”要在小写数字后面用大写字母标注,并特别提醒:如果是10万元,一定要写“10万元”。如果直接写成“10万元”,前面填“九”呢?
四、借条未明确约定利息
四、借条未明确约定利息
利息是口头约定的,但欠条不是书面的,在法院主张利息时,给自己增加了举证责任。
利息是口头约定的,但欠条不是书面的,在法院主张利息时,给自己增加了举证责任。
张提醒:1。利息应当合法;2.借条上一定要写清楚利息
张提醒:1。利息应当合法;2.借条上一定要写清楚利息
五、斩首息
五、斩首息
砍头息是指提前收取利息的行为,也就是说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少于借条上所列的借款本金,少的部分就是“砍头息”。在这种情况下,贷款本息只能以实际贷款额计算。
砍头息是指提前收取利息的行为,也就是说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少于借条上所列的借款本金,少的部分就是“砍头息”。在这种情况下,贷款本息只能以实际贷款额计算。
六。
写完借条,钱没收到
6.写完借条,钱还没到账
情况一:借10万元,预交8万元,现金交2万元。那么,如果你拿了,就没有下文了。双方要么算了,要么出于好意就不提了。借款人出具的借条是否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情况一:借10万元,预交8万元,现金交2万元。那么,如果你拿了,就没有下文了。双方要么算了,要么出于好意就不提了。借款人出具的借条是否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情况二:男女朋友吵架时,一方喜欢让对方写“借条”,以备将来“秋后算账”。如果一方将来能找到双方往来的证据,另一方确实为其签字买单。
情况二:男女朋友吵架时,一方喜欢让对方写“借条”,以备将来“秋后算账”。如果一方将来能找到双方往来的证据,另一方确实为其签字买单。
张志钊:相熟的人,如果借条金额不一致,一定要通过各种方式留下“不真实借款”或“未收到全额”的信息。如果是被胁迫或欺骗签署的,他们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告知借条开具的前因后果。
张志钊:相熟的人,如果借条金额不一致,一定要通过各种方式留下“不真实借款”或“未收到全额”的信息。如果是被胁迫或欺骗签署的,他们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告知借条开具的前因后果。
七、写笔问题
七、写笔问题
你还没忘记“消字笔”,前面数组里写满了字。对一个宝藏进行了一系列的搜索。张某认为,这构成诈骗罪!但如果你不小心,又不能证明,很可能你会吃亏。
你还没忘记“消字笔”,前面数组里写满了字。对一个宝藏进行了一系列的搜索。张某认为,这构成诈骗罪!但如果你不小心,又不能证明,很可能你会吃亏
都结束了。
张志钊:亲自写借条,请用我的笔。
张志钊:亲自写借条,请用我的笔。